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资源十分丰富,涵盖了汉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和回族等多民族,项目类别也十分齐全,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在内的非遗十大门类。共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65项,同时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330位。这些非遗项目具有久远的历史,清晰的传承,活态的存在以及鲜明的特色。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活态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包括民众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它也是民众自古传承至今的生产生活方式。
2021年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10周年。10年来,我们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并深入推进全省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已被全社会普遍认同,广大民众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正在形成。非遗保护的理念正在逐步地深入人心。
让传统文化“活”起来,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关注非遗,为非遗奠定深厚的社会基础,使非遗更好地融入到人们的现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