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取消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文旅非遗发〔2021〕132号)
信息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 添加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2572次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取消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

(文旅非遗发〔2021〕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12月13日